科技成果限时转化
双创离不开科技支撑,此次《意见》提到,安徽省将探索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领域率先建立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限时转化制度,除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科技成果,可依法强制许可实施转化。
同时,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在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立快速维权援助中心。
发放创业创新券
资金是许多创业者的“拦路虎”,安徽省将进一步完善金融财税政策,破解双创“融资难”。通过增加科技信贷产品和服务供给,推进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等新型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商业银行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提高审批效率。
通过采取“基地+基金”“产业+基金”模式,加快建设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省级股权投资基金体系。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对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
外国人创业可申请居留许可
人才是“双创”的主体,安徽省将在人才流动激励机制上发力,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其中,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生证书申请2—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外国人依法申请注册成为企业的,可凭创办企业注册证明等材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
安徽省还将加大对留学人员来皖创新创业扶持力度,每年遴选一批优秀项目和创业企业给予资金支持。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
安徽省将在服务上,为“双创”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推动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全面开放市场主体名称库,完善名称网上申报系统。全面落实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举措,构建高效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全面实现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开发、应用电子营业执照,逐步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